公務員工資改革備受社會關注,不僅因為其關乎公平,而且關乎公共利益和民眾情緒。盡管“重心將在于提高基層公務員待遇”的思路并沒有問題,但從新聞報道來看,似乎都是圍繞如何增加公務員工資和福利進行的,更要命的是,公務員薪酬改革成了公權部門自己的游戲,納稅人發(fā)言的空間不大,甚至根本沒有考慮納稅人的意見,這在一定意義上,完全可以認為成了一種“內部人”控制的“獨角戲”。由此,公務員薪酬是僅僅讓公務員滿意還是要讓整個社會與納稅人都滿意呢?
公務員薪酬改革該如何在公平和效率之間取得平衡,進而達到激勵和約束并重呢?一段時間以來,公眾對公務員工資詬病頗多,甚至一提公務員工資改革就引來民意倒戈,這當然有非理性的一面。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的增長速度明顯慢于社會平均收入的增長速度,但這僅僅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因為公務員的表面工資低有各種“其他收入”來作為補充。在這樣的事實面前,只考慮增加工資,恐怕難以讓納稅人滿意。
無論是從理論上還是從實踐上看,公務員收入的規(guī)范與調整,都應當接受納稅人的意見與監(jiān)督。越能接受公眾監(jiān)督的工資改革,越能被社會和公眾接受。更何況,經驗表明,唯有面對公眾意見和接受公眾監(jiān)督,才能在政府與公眾之間取得相互支持與理解,才能培養(yǎng)理性的社會心態(tài),不至于一聽見公務員漲工資就“民怨四起”。
從常識來看,我國公務員薪酬調整缺少減少工資的機制。這一方面缺少說服力,另一方面也讓公務員工資改革步履蹣跚。事實上,公務員薪酬的調整應是雙向的,既然有增加,就應有減少,公務員薪酬改革并不是單一的增加工資。這是必須注意的一個問題。如果沒有減少工資的機制,在筆者看來,很有可能意味著公務員績效考核流于形式,“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薪酬的激勵作用無法實現,不僅挫傷了公務員的工作積極性,也影響公權部門的效率提升。
。ㄔ瓨祟}:公務員薪酬改革不能有增無減)